因擴大生產經營缺少資金,被告人王某綁架殺害女大學生。 李榮信 攝公訴機關出示的部分證據。 李榮信 攝公訴機關出示的作案現場的照商務中心片。 李榮信 攝
  中新網徐州12月20日電(李東艷 李榮信)在江蘇徐州經營麵包作坊的外地人王某,因擴大生產缺少資金,遂產生綁架他人勒索錢財的想法。經過網上尋找、聊天,將租辦公室徐州一高校做家教的大二女學生李某騙至出租屋捆綁並向女學生家人索要20萬元。期間因李某意圖逃跑,王某將其殺害拋屍河中。12月20日,此案經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當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綁架罪,依法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3年6月,王某因擴大自己麵包作坊的生產經營需要資金卻手頭拮据,遂產生綁架他人勒索錢財的想法,併在一家求職網站上尋找合適的綁架對象。此前,王某在網上搜索關於綁架的資料進行“參考”,還準備了帽子、口罩等物用於取錢時防止被監控拍到。在尋找綁架對象時,王某稱自己將目標鎖定在那些容易受騙的、急於找工作的、自我防範能力差的女性身上。通過網絡聊天,王某瞭解到做家教的在校女大學生李某是家中獨生景觀設計女,且家裡開紡織廠,遂將其定為綁架對象。
  6月11日8時許,王某以給小孩輔導功課為由,將李房屋貸款某騙至其租住房屋內,後將李某捆綁在沙發上,通過打電話、發短信的方式向李某的父親勒索20萬元。因李某意圖逃跑並大聲喊叫,王某心生憤怒,採取以手掐頸、用繩子勒頸、用腳踹胸腹部的方式將李某殺害並於當晚拋屍河中。
  當晚,王某在租住房屋景觀設計附近一網吧內被警方抓獲。
  12月20日,坐在旁聽席上的受害人李某的母親和親人們及部分同學淚流滿面。李某的母親陳女士向大家哭訴,女兒從小乖巧善良,成績優異,上大學後更是自立自強,多次拿到獎學金。她說,女兒一直說要靠自己,要獨立,多乖巧省心的孩子,現在就這麼沒了!
  在庭審現場,徐州中院審判委員會的大部分委員旁聽了此案。在庭審結束後,該案合議庭和審判委員會討論後,當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綁架罪,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該案合議庭成員徐州中院刑一庭庭長潘榮凱針對此案介紹,涉世未深的大學生要加強自我保護,網上求職、電話求職時一定要慎重,應當有安全防範意識,出門最好邀人一同前往防止發生意外。此外,綁架嚴重侵犯公民的權利,只要致人死亡的,法律定性只有一個死刑。大部分人也知道這是重罪,因此綁架中殺人現象常見。立法、司法機關對此也是從嚴從重,進行打擊處理。考慮到該重大案件的法律社會效果,徐州中院審判委員會成員旁聽此案,與合議庭成員討論後,當庭宣判被告人死刑。(完)  (原標題:男子因缺錢綁架殺害女大學生 法院一審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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